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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入选!全省“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西安检察
2024-10-23

近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全省检察机关“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西安市检察机关办理的1起案件入选!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开展“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

督促保护灞桥小学革命旧址

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革命文物保护  文物利用  公开听证


【基本案情】


灞桥小学(现为西安市第三十四中)由爱国将领杨虎城、孙蔚如于1934年捐资兴建,曾是中共党组织的地下联络站和中共陕西省委的交通站,也是中共重要领导人前往延安的中转站和党在西安地区的重要地下活动场所。2012年6月,被列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由于保护不力,灞桥小学原民国时期建设的校舍被大量拆除,现仅存礼堂一座、石碑一方,占地约180平方米。现存的礼堂多处墙体裂缝、砖块缺失、屋顶损毁,屋内墙皮大面积脱落,文物安全隐患较大。


【调查和督促履职】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中发现本案线索,于2021年10月19日立案调查。通过询问相关人员、查阅历史档案资料、现场勘查、咨询文史专家等方式,查明了案件事实。10月28日,检察机关向西安市某区管委会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全面履行对灞桥小学旧址的保护职责。


收到检察建议后,某区管委会成立了工作小组,完善了灞桥小学旧址档案资料,设立了文物保护标志,初步制定了文物修缮方案,并向西安市文物局提交了申报灞桥小学旧址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材料。2021年12月,受学校疫情防控的影响,文物修缮及建设革命历史展室工作暂缓。


2022年5月26日,检察机关就如何进一步保护灞桥小学旧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文物专家召开听证会。听证员一致认为责任单位不仅要对文物本体全面修缮,还要加大革命史实研究。会后,某区管委会进一步完善文物修缮方案,明确文物保护责任主体及文物本体修缮工程施工节点,并拨付20万专项资金,采取内墙加固、外墙青砖复原、屋面木作和瓦作修复及电路改造等措施,全面消除文物本体安全隐患。2022年8月,文物本体修缮及革命历史展室建设工作全部完成。


为发挥好革命旧址红色教育作用,检察机关与某区管委会、西安市第三十四中等单位进一步加强协作,将灞桥小学旧址打造为区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并在此开展“革命历史进课堂”系列活动,让革命历史展室成为在校学生、党政机关汲取革命精神,赓续红色基因的生动课堂。


为全面评估整改效果,2023年2月2日,检察机关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文物专家等前往灞桥小学旧址进行“回头看”,该地革命旧址保护、利用工作获得一致肯定。检察机关以办理此案为契机,寻访辖区西北一印旧址、徐国链烈士纪念碑等革命遗址5处,推动建立区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3处。


【典型意义】


革命旧址承载着党领导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记录了中国革命伟大历程和感人事迹,保护、利用好革命旧址,对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意义重大。针对校园内文物旧址保护不力问题,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公开听证、跟踪监督等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凝聚保护共识和工作合力。同时,发挥革命旧址教育价值,联合多方打造校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将革命旧址作为校内外学生、党政机关传承红色教育,赓续红色血脉,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生动课堂,为守护红色记忆贡献检察力量。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中心出品

来源丨陕西检察

制作 | 王媛  编辑丨李嫣

校对丨王梁  丨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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